为大力实施品牌强省战略,推动品牌高端化建设,打响以“品行好、品质好、品牌好、品格好、品位好”为内在要求的“好品山东”品牌,进一步扩大“好品山东”的影响力,充分展示山东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形象,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“好品山东”形象标识(LOGO)设计方案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设计要求
1.构思主旨鲜明,能反映“好品山东”内涵,构图形象新颖,设计风格可借鉴“好客山东”,明显区别于国际和国内其他同类单位的标识标志,整体视觉效果大气、简约、醒目,易于识别、记忆和推广,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整体美感。
2.形象标识(LOGO)体现广泛适用性,适合在制作公共标识、信函标记等载体和环境应用和传播。
3.设计作品须是原创作品,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,杜绝抄袭、雷同,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知识产权。涉及侵权行为的,均由应征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4.标志(LOGO)图案尺寸在125px *125px以上,需提供矢量图和JPG两种格式,分辨率300dpi以上,并注明标准比例、标准色、字体及其尺寸。同时必须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(500字以内)。
二、征集时间
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6日。
三、投稿方式
请投稿人将作品直接提交作品到项目中。中标作品发送给招标方,并注明设计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单位、电话、通讯地址等。若是单位参选,请将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(或电子营业执照)一并发送至该邮箱。
四、征集费用
本次征集活动悬赏金额人民币2900元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本次征集奖金为税前金额,中标税额由中标者承担,中标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。
2.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,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,以备查证。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,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。每位应征者(单位)限投一件作品,投稿后不可修改。
3.应征作品如为多人合作,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,并注明所有合作者姓名。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,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,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。
4.招标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修改权,入选作品作者有义务根据主办方提出的意见修改、完善设计稿,并按要求提供完善、详细的设计方案。
5.作品中标后,作品所有权、著作权、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招标方所有,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。招标方享有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、再设计、注册、展示、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、使用等。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。
6.凡向招标方投稿者,均被视为认可本方案所有条款,招标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附件:http://d2.uf.680.com/2020-3/27/2020032711583166323_2764405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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